關于進一步加強商品房銷售價格備案
管理通知的解讀
一、起草背景
《海南省人民政府會議紀要》(2021)53號提出“省發展改革委要繼續嚴控商品住宅備案價格,從今天(6月8日)開始到年底乃至明年,要從嚴管控普通商品住宅的備案價格,以堅決的態度來遏制房價上漲的沖動”?!逗D鲜“l展改革委關于貫徹落實省政府專題會議精神扎實做好商品住宅銷售價格備案工作的通知》(瓊發改收費〔2021〕435號)要求:各市縣發改部門認真貫徹2021年6月8日省政府專題會議關于要繼續嚴控商品住宅備案價格,從今天(6月8日)開始到年底乃至明年,要從嚴管控普通商品住宅的備案價格,以堅決的態度來遏制房價上漲的沖動的要求,扎實推進價格備案工作,釋放價格行政指導在穩定市場預期方面的積極信號,引導市場理性消費,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據此,為進一步做好我市商品住宅銷售價格調控,穩定三亞房地產價格總水平,采取加強價格備案管理措施,會同市住建局起草了《關于進一步加強商品房銷售價格備案管理的通知》。
二、銷售價格備案時間要求
2021年9月1日前,未辦理網簽的所有商品住房,都必須辦理價格備案。
三、調控原則
備案整體價格水平不得超過該項目近期網簽價格。初次申報項目,整體銷售價格水平不得超過同地段、同品質、同類型項目近期網簽價格。經備案后的商品住房,原則上1年內不得上調價格。
四、辦理備案價格備案材料
一是價格備案申請(含申報表,價目表、統計表)。
二是房地產開發企業相關證照,包括營業執照、資質證書、項目土地使用權證、項目規劃許可證、項目施工許可證、項目工程審批意見。已取得預售許可證的,須提供預售許可證。
三是價格承諾書。
五、銷售價格事中事后監管要求
必須在銷售現場醒目位置公示所有銷售的商品房價格公示牌、價目表、備案文件等,接受購房者和職能部門的監督。